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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在跟女友探討一個問題,為什麼我要加班?為什麼我們公司的人都要加班?這個問題好難在第一時間回答,但我想,原因就是我們這一行的,太有責任感了,我們沒有辦法放著我們眼前那些急迫的工作不管,直接下班,然後說「明天再做」,這個我辦不到,而且我想公司大多數的人也辦不到。

昨天我工作到半夜一點多才回到家,接著隔天七點多又起床出門,只因為我們今天早上十點要跟客戶提案,因此,昨天我們弄到很晚,因為我的角色是扮演整份提案檔最後的整合人,我必須等大家的檔案完成後,才能進行最後的整合,大家忙到多晚,我就必須待到更晚,因為我不可能放任一個提案檔,在沒有被整理的情況下,就拿去面對客戶,那是自我責任感的問題,也是對行銷工作的一種尊重。

但也就是因為這種不得已的原因,所以我不得不加班,因此我很累,我最近累壞了。手上太多案子卡在一起,雖然對公司的業績有所幫助,但對我自己的薪資卻沒有連動,想起來滿悲哀的,但也是這個產業的事實,無解,要嘛你走,要嘛你留下,然後承受,閉嘴,做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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