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的法務部很天才,竟然設計出這種 這麼有內涵 的海報,我真的是國小的法律常識大會考沒有白考!最近這張海報自從11月底就貼在我們替代役中心的大廳中,我注意它很久了(我說海報),今天鼓起冒著被當 癡漢 與同儕鄙視的風險,我硬是給它拍了起來!回來上網資料一查,原來女主角,竟然真的是個不折不扣的法警人員!
(超屌的啊!公務人員有未來了!)
我在網路上找了這兩則新聞大家:
自由電子報 - 正妹法警代言反毒 賣笑不賣聲
PChome 新聞 - 女法警吸睛 PO海報代言反毒
很胡鬧的是,法務部竟然還有出版這一系列的桌布,放在網站上讓民眾下載,說是什麼「趕快來下載宣導桌布,好時時提醒自己遠離毒品。」
但其實我都抓下來了。
我果然離癡漢還有好幾截車廂
萊恩
我想結婚論者會認為留給女友等於留給家庭
這才是癡漢的定義
http://uncyclopedia.tw/wiki/%E7%97%B4%E6%BC%A2
時間跟金錢留給女友也蠻浪費的啊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