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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同 Evernote CEO Phil Libin 說的「我們做的事情,都只是為了自己」,看來我也是如此!就在剛才,我花了一個小時寫了一篇 866 字的網誌,結果家人半開玩笑地說「你剛才寫的網誌,我3分鐘就看完了耶」,我心裡有很深很深的感觸。

寫日記不是寫小說,對票房不能計較。在台灣,部落格這個圈子比較特別,有名的大多都是職業部落客,本身就是個人媒體,透過銷售很多「廣告版位」來賺錢例如:試用文、代言、網站 Banner 之類的,講白了就是「企業以營利為目的」。但大部分寫網誌的人還是一般的普通人,有著固定的工作,像我這樣。

寫網誌,對我來說,只是為了整理思緒。這點一開始寫生活瑣碎的事情時還沒有感覺,直到開始寫一些國外的文章翻譯時,還有寫工作上的事情時,才有了深刻體會。例如 2010 年 1 月的《狂野是畫出來的-馮斯瓦滋.妮莉 (Françoise Nielly)》,當時編譯這篇文章的當下,我也順便了解了一些法語發音的規則。又例如 2010 年 8 月的《公關 AAE 滿月日記:不要對每件事情都太認真?》,我才開始意識到自己有完美主義這個缺點。

時間快轉到現在,寫網誌已經陪我度過了從新鮮人一直到這個「想升級卻還沒升級成功」的人生關卡,也就是當管理人,我都一直覺得寫網誌幫助我非常大。鑽牛角尖是我的缺點,我常常會想太多,最可怕的是會想錯方向,這個時候我必須透過寫網誌,就能夠很有效地幫我釐清思緒,並且告訴我事情的全貌到底是怎麼樣?有沒有解決的方法?該如何解決?

分享給大家的同時,其實我也懂了。

每次只要懂了之後,就可以增加自己的工作效率,EQ 好,壓力小,做事情就順。差不多就是這種模式一直週而復始,所以每次只要能夠寫網誌,我就會很開心,因為寫完一件事情,心中的壓力都會小那麼一點點,每次都有排解壓力的感覺,而且屢試不爽。

但最近也是有想過部落格是不是該特別操作一下以匯聚人氣,例如規定自己每週一定要產出幾篇那樣,但這樣為寫而寫,就失去當初寫網誌的本意了。我們做什麼事情,不都只是為了自己嗎?

Steve Jobs 是這樣,Phil Libin 是這樣,我們也該這樣。

photo credit: kevin dooley via photo pin cc

徐仲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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