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了嫁給 RD 的 UI Designer 影響,我也買了《點子就要秀出來》來看。我終於知道為什麼網路上總是這麼多好心的大大,無私地奉獻一大堆好東西給我們,餵養我們飢渴的知識心靈。
衝著裡頭最重要的一句話:
每天秀出你自己和你的工作,你就會開始遇到很棒的人。
我大概找回了五年前的熱情,2009 年那時候因為當兵,晚上一邊準備考多益,一邊從無名小站轉去 Blogger 寫部落格,而且是幾乎每天發文。雖然發文的等級不是像一個專業的行銷網站,如 Inside 那樣那麼有深度,但至少我一點一滴在提昇 Google 能力,碰到什麼有興趣的主題,就會開始找解法。這態度,幾乎變成我日後的反射動作。
我想,開始寫部落格,對我人生最大的幫助就是有一個機會可以碰很多數位的東西吧!從無名小站時期開始接觸 <img src=""> 這串語法,從 Blogger 開始嘗試改更多的 CSS 樣式,因為懂了 HTML+CSS,也開始嘗試接 Case,用我所了解的設計、文案、媒體、架站知識,幫客戶製作網站。WordPress 是比較後來才學的,學習的過程中,我也架好 AppleUser 了,然後不斷地、不斷地優化,然後一直到現在。
許多朋友兼讀者、讀者兼朋友也是一直不斷給我力量,例如在我關站期間一直在書籤幫我留個位子的啦!也有說看我的部落格是他 daily work 的啦!
每天秀出你自己和你的工作,你就會開始遇到很棒的人。
【博客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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