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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案筆記

適時地跟客戶分手

適時地跟客戶分手,對彼此都好。就像感情一樣,不是每個人都當初相識一樣,不會改變,很多時候,需要認清已改變的事實,然後果斷地把客戶送走,並預祝客戶有更順利的下一段感情。

話說這週才拒絕一個客戶的案子,結果客戶也沒說什麼,回兩個字「了解」而已,也不探究原因,只能說,這次真的是拒絕對了。因為這個客戶在第一次見面會議的時候講話就非常不客氣,在會議現場我氣到發抖,接案這麼久,我從來沒有這麼生氣過,但礙於禮貌,現場我是也沒有拒絕客戶然後走人,是回到辦公室之後,才打給客戶。但當時客戶沒接,於是我用 Line 留言的方式,詢問客戶方便通話的時間,但客戶一直沒回,於是我就留言給客戶:

我:「其實我昨天只是想跟你說,昨日會議之後,重新評估,這個案子我們沒有辦法接了,不好意思😓(因為昨天沒有等到你的回覆,所以現在才直接打字給你)關於備案廠商,你們可以參考「XXX」這一家。不過需求應該需要再重新跟他們討論,因為他們跟我們的服務模式不太一樣。不管如何,都還是希望你們後續可以順利找到理想的廠商,謝謝你們!」

客戶:「了解」

上面這算是拒絕追求,還不算分手。因為我是充分想拒絕,因此在 Line 留言中是也沒特別說明原因,但如果客戶問,我會明說是「彼此看法不同」之類的話,但客戶沒繼續追問,代表客戶對這個案子的意願其實也不高,這種案子如果接下去,通常都會勞民傷財,不接也罷,哪時間去變賣財產,做其他更有意義的事情還比較好。不要因為不適合的客戶,影響自己工作的心情,進而降低自己的工作效率,破壞自己的生活能量。

徐仲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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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文章有 2 則留言

  • olivia表示:

    偶然逛到,很中肯的一篇
    我最近也想適時跟不適合的客戶提分手XD

歡迎留言,我都會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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